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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发展观心得体会
2009-04-24 09:21:48   来源:   点击:

    司法发展观心得体会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时代意义。在新形势下,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在实践中坚定自觉地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整个过程和各个方面,全面开创司法行政事业的新局面,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长期而又重要的政治任务。安置帮教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思想,并以此为指导,扎实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 坚持以人为本,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牢牢把服务为民的宗旨贯穿到安置帮教工作始终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它要求一切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安置帮教工作实践,要求我们思考问题、制定计划、部署工作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工作中要充分依靠群众,相信群众,为了群众,把服务为民的宗旨落实到各项任务中去。
        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也为我们从更深层次上理解和把握安置帮教工作实质和内涵,依法、规范、准确地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认识武器。安置帮教工作以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与人民群众的意愿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在安置帮教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必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充分依靠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我市安置帮教工作实践证明,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是推动安置帮教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在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中, 要充分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安置帮教网络,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从而不断丰富安置帮教工作的形式和内容,全面提升我市安置帮教工作水平。
        (二)积极为回归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回归人员作为一种特殊的弱势群体,在他们实现真正回归社会的过程中,应当依法享有公民的合法权益;我们要正确对待回归人员,消除社会对他们偏见和歧视,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在帮教活动中注重帮教形式和方法的人性化;要从他们真正实现回归社会的需要出发,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使他们感受到党的关心、社会的温暖;积极为他们创造条件,在政策上予以优惠倾斜,帮一把,送一程,助他们早日实现真正回归。
        (三)努力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在安置帮教工作中落实“以人为本”,必须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提高安置帮教质量为中心,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不断巩固和深化帮教成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使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安置帮教工作的成果和实惠。
    二、坚持服务大局,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安置帮教工作合力
        “全面、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安置帮教工作,要求我们把安置帮教工作与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包括安置帮教在内的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纳入到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平安奥运”、构建和谐社会这个工作大局去思考、去定位、去落实。有效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进程中的职能保障作用。
        北京市司法行政机关的每一项工作职能都与构建和谐社会密切相关,对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大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是建设“平安奥运”、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安置帮教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职能,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首都的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必须要重点把握以下三个环节:
        (一)增强大局意识。要从政治上认识和理解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目前我市有刑释解教人员20852人(截止到2005年底),随着2008年的临近,人数还会有所增加,如何确保他们在筹办奥运会期间不出问题,将直接关系到 “平安奥运”目标的能否实现。当前我市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仍然是当前影响社会治安,危及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近几年来的一些重大、恶性案件,相当一部分都是刑释解教人员所为,如:望京杀人案、北新幼儿圆杀人案、吴若甫绑架案、平谷绑架案等。因此我们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要从大局上分析和把握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现实性,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奥运”、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积极谋划安置帮教工作发展大计,科学制定工作意见和计划,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实现“平安奥运”目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树立辩证观念。当前,我市的安置帮教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还存在着组织系统、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以及配套法律法规政策支持等方面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相关部门的支持和自身的努力,需要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因此我们要辩证地认识和处理与发展相联系的各种关系,把安置帮教工作的阶段性工作重点和长远工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准确把握工作进程,不断改革和创新,积极应对矛盾和困难,着力解决好发展中的问题,努力实现安置帮教工作的协调发展。
        (三)整合内外资源。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程,这项工作绝不是单靠哪一个部门所能完成的,必须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才能奏效。一是要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安置帮教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到公安、司法、监狱、劳教、民政、工商、劳动保障等十多家成员单位,因此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善于调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积极争取各成员单位的支持配合,共同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措施。二是充分整合内部资源。多年来,我市的司法行政事业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已经积累了比较雄厚的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资源,特别是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方面,已经形成了以司法所、调委会、安置帮教小组等机构和组织为载体的,遍布城乡的基层工作网络;建立了一支以司法助理员为骨干,以人民调解员、安置帮教小组成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社会力量为重点的基层工作队伍,这是我们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优势所在,必须充分加以利用和整合。牢固树立“一盘棋”观念,最大限度地利用和发挥基层资源优势,努力形成安置帮教工作与其它工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三、坚持工作创新,把握规律特点,努力实现安置帮教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所在,是对“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发展”的根本总结。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安置帮教实践,要求我们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既要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地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基础;又要勇于实践,不断创新,增强发展后劲,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法规,夯实基础工作。一是
    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不断完善相关部门间的安置帮教工作衔接管理办法;二是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危险度综合评估制度,对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动态管理;三是研究制定建立或认证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实体)的统一程序和标准,确保过渡性安置实体健康规范发展;四是制定基层安置帮教工作流程,明确各项工作标准,规范基层帮教工作;五是完善档案管理,统一帮教档案管理标准和内容;六是进一步完善入监所帮教制度,使帮教的“向前延伸”真正落到实处。
        (二)探索建立和完善安置帮教工作的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安置帮教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不断规范安置帮教工作,实现安置帮教工作的目标化、责任化、程序化、规范化;二是建立和完善安置帮教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确保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监督到位;三是建立和完善安置帮教工作的激励机制。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的积极性;四是建立和完善安置帮教工作的财政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力争早日实现安置帮教工作单独列入财政预算,为安置帮教工作的发展,提供可靠的经费保障。
        (三)加强安置帮教队伍建设。一是调整充实安置帮教工作队伍。安置帮教工作处(科)按照联络协调、业务指导、统计信息、政策研究的职位设置,选准配强,街道(乡镇)司法所(科)应设专人负责安置帮教工作;二是加强对基层帮教小组成员的培训。帮助他们掌握相关法律政策,熟悉工作程序,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帮教质量;三是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协管员队伍。充分利用劳动就业政策,从社会招聘一批具备一定政治素质、文化素养和相关专业知识的司法行政协管员,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四是建立安置帮教社会志愿者队伍。依托社区基层组织建立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离退休和在职干部职工、教师、科技人员以及热心公益的各界组织的力量,深入监所对服刑在教人员进行帮教,对重点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一帮一”、“多帮一”帮教措施,不断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的创新和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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