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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新剧社
2011-12-03 09:54:48   来源:   点击:

    日治时期的新剧团,系由鼎新社分裂後,经陈崁重新整合而成。

    1926年3月间,原鼎新社发起人兼团员陈崁,游历中国大陆返台,目睹鼎新社的凋零,於是将分裂的二派人马重新整合,名为「彰化新剧社」,以「改善风俗,打破迷信,讽刺劳资关系」为宗旨,并於同年4月在彰化座公演三天,剧目有《我的心肝儿肉》(陈条禄作,二十幕)、《终身大事》(胡适作)、《父归》(菊池宽作)、《社会阶级》及根据大陆剧本改编的《张文祥刺马》等。

    彰化新剧社巡回台北、新竹、苑里、宜兰、彰化、员林、台中、北港、大林等地公演,但在7月宜兰公演中,扮演农民的演员因当场宣传农民组合问题,被人向官方检举,日警以不照剧本为由,立即判处相关演员罚款,演员不服,请求正式裁判,致使日警乾脆禁演,社员只好将演出改成演讲会,然而在沿街宣传的过程中即有三名成员被捕,开会没多久即被无理要求中止;面对官方的干涉,他们仍不气馁,继续公演下去。直到1928年夏天,终因陷入困境而告停,其缘由应与无政府主义份子遭日警镇压以及台湾文化协会(以下简称「文协」)的经费减少有关。

    鼎新社、彰化新剧社都是无政府主义团体,成员多属黑色青年联盟,与文协成立以来所推行的文化剧互为表里,二者相辅相成:因为无政府主义者的参与,文协才能执行其「改弊习,涵养高尚趣味」的戏剧路线;而鼎新社及其相关剧团也因依附文协的活动,才能以新剧演出做为政治宣传的利器。然而,在1927年2月新竹黑色青年联盟大检举事件中,陈崁、潘炉、周天启等二十余人被捕,新剧工作者大大失血;再加上同年11月、次年8月,分裂後的文协又先後因新竹事件、台南墓地事件,导致诸多干部、成员流失,因而陷入了自我毁灭的危机中,经费日渐短绌,自然无法支付文化剧的开销,文化剧的活动渐趋衰退。在多重关系的紧密压迫下,彰化新剧社终於1928年结束。

    参考资料

    1. 杨渡《日据时期台湾新剧运动》,台北:时报文化,1994年8月。
    2. 邱坤良《旧剧与新剧:日治时期台湾戏剧之研究(一八九五~一九四五)》,台北:自立晚报,199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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