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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戏曲专科学校演艺中心
2011-12-03 15:15:54   来源:   点击:

    「国立台湾戏曲学院」先於八十八年七月一日由「国立复兴剧艺实验学校」与「国立国光艺术戏剧学校」合并升格为「国立台湾戏曲专科学校」,校舍分「内湖校区」与「木栅校区」。依据两校原有科系整并设京剧科(含豫剧)、传统音乐科、综艺舞蹈科、歌仔戏科、剧场艺术科等,後增设客家戏科,共计五科;九十五年八月一日再度升格为「国立台湾戏曲学院」,设有京剧学系、戏曲音乐学系、歌仔戏学系、综艺舞蹈科、剧场艺术科、客家戏科,成为我国戏曲教育史上第一所采十二年一贯制之专业学府。

    除剧场艺术科学生自高中一年级入学外,其余学生自国小五年级入学,历经国小两年、国中三年、高中三年及专科、二技有四年,合计共十二年之养成教育。惟升专科部、二技时须通过甄选考试。高中以下学生享有公费待遇,专科部、二技学生自费,但校方提供有优渥的奖助学金。

    课程方面分普通学科、专业学科与专业术科。普通学科比照一般学校之共同科目。国小五年级学生不分科,六年级作假性分科,分戏曲、音乐、综艺舞蹈三组,实施专业基础探索课程,俟国中以上学生正式施行分流分科教学。国中阶段教授专业基础技艺,高职阶段除进一步专精所学技艺外并透过演出加强发展自我潜能,二专、二技阶段则以培养研究、创新、演出之专业人才为主。

    「国立台湾戏曲学院」施行全人艺术教育,以培养具人文素养、专业技能与学术理论并重,富创作性之表演人才为目标,期盼学生能肩负起传承与发扬传统表演艺术之使命。

    目前学校设有一座京剧文物陈列馆、三座表演剧场及二座实习剧场。出版表演艺术专业丛书,制作戏剧与文物介绍之多媒体,每年展演六百多场,由该校附设之「国剧团」与「综艺团」及各科学生在国内外演出,兼具教育推广、研究之任务。

    戏专剧场(演艺中心,目前由国光剧团租用管理)

    舞 台:宽18公尺、深14公尺、高15公尺

    观众席:580席

    木栅校区:116 台北木栅路三段66巷8之1号

    电 话:(02)2936-7231

    碧湖剧场(中正堂)

    舞 台:宽13公尺、深10公尺、高6公尺

    观众席:375席

    内湖校区:114 台北市内湖路二段177号

    电 话:(02)2796-2666

    参考资料

    1. 国立台湾戏曲学院 http://wwww.tcp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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