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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新档案》
2011-12-02 10:10:39   来源:   点击:

    清代淡水厅与新竹县的官方档案。根据戴炎辉教授在《清代淡新档案整理序说》记述,此批档案在清末割台之际,由新竹地方法院承接,转送覆审法院(即後来之高等法院),再由覆审法院赠送台北帝国大学(今台湾大学)文政学部,供以学术研究,日本人称之为「台湾文书」。

    《淡新档案》以学术的观点作系统的分类,将之分类为行政、民事、刑事三门,门下并分类款、案、件,全档共计 1,163 案,约一万九千万余件,民国七十五年七月转由台大图书馆特藏组接收典藏。

    档案内容以同治、光绪二朝为多。资料所载事项包括清制知县或同知之职掌及其拥有之职权,是研究清代政治、法制、社会经济等方面的重要史料。  

    中文关键字: 淡新档案 , 戴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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