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朝棨。1960。《台湾省通志稿(卷四):经济志?矿业篇》。台北:台湾省文献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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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维逊(James W. Davison)着,蔡啓恒译。1972。《台湾之过去与现在》。「台湾研究丛刊」107。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
- 唐羽。1985。〈清光绪间基隆河砂金之发见与金砂局始末〉。《台湾文献》,36(3/4):117-157。
1885年(光绪11年)清法战争(又称中法战争)结束後,刘铭传受命治理台湾政务,兴造基隆至新竹铁路。1889年铁路筑造期间,筑路工人於基隆河八堵一带河阶砂砾中发现沙金,消息传开,中国大陆曾到美国加州或澳洲工作、熟悉淘金者成群渡台,在基隆河上游淘金,当地居民亦加入行列,达3,000余人。
1890年官方禁止淘金无效,台湾巡抚邵友濂采基隆同知黎景嵩之议,於1892年2月在基隆设立金砂总局,由张经甫主持,瑞芳、暖暖、四脚亭、六堵、七堵、顶双溪各设立分局,派员经理,并派驻防勇控管矿丁。淘金者每日需缴牌照费厘金若干。因淘金者众,每月可得洋银1万余元。惟6、7月间因疫病流行,且基隆河水暴涨,矿丁病毙、淹死者不少,收入渐减。同年冬天,将采矿权以高价贌予金宝泉商号,一切局用及新募勇丁口粮,均由商号给发。自1893年2月起,归商人金宝泉承办,将原设各局一律裁撤。除沙金外,1892-1893年间有汉人於九份山发现含金石英,开启台湾采掘山金的活动,因获利甚钜,1894年官方重设金沙局,将沙金、山金归官办。
及至日治时期,基隆河沙金之淘洗所得有限,渐趋没落,但官方对山金探采甚力,开启九份的黄金时代。
中文关键字: 金矿 , 沙金 , 金瓜石 , 金宝泉 , 金砂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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