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
2011-12-02 10:51:06   来源:   点击:

    预防传染病的集体强制措施。14世纪黑死病快速扩散,义大利各港发展出40日检疫隔离制度;至19世纪,防疫工作之重心仍在海港检疫。经常性预防工作则与一般环境清洁无异;惟疫情爆发之际,政府得於内陆交通要冲设置检疫站与隔离院(isolation ward)控制疫病扩散。1852年後,亚洲发生霍乱、鼠疫等重大传染病,促成国际合作防疫;国际防疫会议分别於巴黎(1852年)、君士坦丁堡(1866年)、维也纳(1874年)与罗马(1885年)举行,奠定近代防疫程序、检疫原则及通报系统之雏形。影响所及,日本内务省於1877年(明治10年),发布「虎列剌(霍乱)豫防法心得」,设置港口检疫防堵疫情。後再於1880年公告「传染病豫防规则」施行全国;该规则为因应鼠疫流行於1896年作重大修订。

    日军领台之初,即深受台湾疫病侵扰之苦,遂成防疫工作之原始动机。日治时期台湾防疫工作之最初法源,为1897年之「传染病豫防法」与1899年之相关海港检疫细则,此後条文修订、执行变化均与日本国内发展相符;惟台湾在1920年代以前仍被划归日本国内之疫区,由台赴日之船只均须接受检疫。至於日本国内与台湾岛内的防疫工作,则属一般保健行政范围,内容与环境卫生、公众卫生无甚差别。

    台湾地区之防疫工作以1920年代以前最为显着,防治之重点在於霍乱、鼠疫等急性传染病,策略上则以检疫、隔离为重要手段,预防医学的机制尚不明朗。因此,台湾警察管理卫生事务之权力较日本为大,公医制度仅为其辅助工具。此外,基於牛痘接种之效果与19世纪末以後细菌学知识之发展,疫苗接种与疾病带原者之发现遂成防疫工作之重心。1905年後逐步扩大牛痘接种之适用范围,1920年代後已涵盖多数学龄儿童,接种人数与总人口数之比例亦已与日本国内相当,但除牛痘外,日治时期台湾并未出现其他预防接种。此外,1922年(大正11年)台湾之「传染病豫防法」,始规定警察与地方卫生组织得根据验菌之有无,采行强制隔离、消毒、保菌者追踪等手段。

    中文关键字: 防疫 , 隔离检疫 , 预防医学 , 疫苗接种 , 细菌检验

    英文关键字Epidemic control , isolation and quarantine , preventive medicine , vaccination , bacteriological test

    参考资料

    1. 厚生省医务局编。1976。《医制百年史》。东京:厚生省医务局。
    2. 行政院卫生署编。1995。《台湾地区公共卫生发展史1-2册》。台北:行政院卫生署。
    3. 台湾总督府警察官及司狱官练习所编。1941。《台湾卫生行政法要论》。台北:无名会出版部。
    4. Audrey Leathard. 1990. Health Care Provision: Past, Present and Furute. London: Chapman & Hall.

    延伸阅读

    1. 小田俊郎着,洪有锡译。1995。《台湾医学50年》。台北:前卫。
    2. 见市雅俊、斋藤修、脇村孝平、饭岛涉编。2001。《疾病?开发?帝国医疗》。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
    3. 范燕秋。2005。《疫病、医学与殖民现代性:日治台湾医学史》。台北:稻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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