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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鹿抗日事件
2011-12-02 10:52:40   来源:   点击:

    雾鹿布农族人对日人的报复行动。日人据台以後,佐久间总督推行五年理蕃事业,第一步就是没收原住民的枪枝和弹药的「铳器收押」,企图削弱原住民抵抗力量。

    大正三年(1914年),日人执行东部和南部原住民的武器没收,由於官方没收枪械严重影响原住民生计,引起族人相当愤怒,尤其台湾原住民族中最骠悍的布农族人,因而引发花莲港厅与台东厅一连串抗日事件。

    不满日本人高压统治,新武路溪沿岸附近的布农族人,以游击方式攻击海端驻在所,还将巡查石川的头颅取下。

    日警为逮捕凶手,派17名警察对布农族人的出草小径进行勘察。大正三年(1914)1月8日,里垄支厅蕃务课长井野,成立临时搜索队,并自任队长,率领日警2百名及已被驯服的阿美族人120名,从鹿寮溪向新武路推进。

    当晚搜索队驻紮於雾鹿社,隔日召集附近布农族人,由井野队长亲自说明搜索队入山的目的,为逼迫布农族人交出凶手,竟当场杀死21名布农族人,日後称为「雾鹿事件」。

    而在当日,雾鹿布农族人立即进行复仇,在下马谷附近的新武路溪底(今下马国小下方),埋伏杀死了12名返途的日方搜索队,为族人报仇。

    由於此次事件,布农人抗争的情绪再度为之沸腾,导致後来两次利稻、雾鹿社的族人攻打新武路驻在所驻在所,共杀死5名巡查、杀伤2名,抢走枪枝40枝,弹药近4百发,并烧毁驻在所,日後称为「新武路事件」。

    之後,又一连串发生了花莲清水驻在所夺枪,并将巡查下田夫妇首级砍下的「清水事件」,以及远征高雄厅境内,和上宝来溪头社之族人一同袭击上宝来驻在所,杀死1名并重伤两名巡查的「六龟里事件」等。

    但上述抗日事件,皆是雾鹿布农族人对日人的报复行动,也都因雾鹿事件引起,所以又统称为「雾鹿抗日事件」。

     

    中文关键字: 清水事件 , 六龟里事件 , 新武路事件 , 布农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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