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恩
2011-12-02 10:53:23   来源:   点击:

    (1587年1月8日~1629年9月21日)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第4、6任东印度总督(1619-1623,1627-1629)。又译昆恩。荷兰荷恩(Hoorn)人,13-20岁前往罗马,在法兰德斯(Flandre)商人的公司里学习,以拉丁文为底,广泛学得各种语言、修习簿记等商业技巧,同时见识了地中海地区和义大利半岛诸国间剧烈的商业竞争和外交折冲,开拓视野。

    1607-1611年前往东印度,後返国再度前往,1614年升任职位仅次於总督的商务总监(directeur-generael)。面对欧洲各国的竞争、东南亚各土王问题,以及公司如何经营和获利等,顾恩上呈十七董事会(Heren XVII),强调实力原则,提出发展殖民地、移民并进行区域市民自由贸易、垄断商业利益、排除其他欧洲势力等主张;1617年署理总督,1619年3月真除,展开强势作为,先是击败万丹(Bantam,今爪哇西部)建立巴达维亚殖民地,又於1621年不顾荷兰、英国协议,悍然占领班达(Banda),攻打摩鹿加和安汶(今印尼),以近乎残酷的手段对待各地原住民。

    1621-1622年间截获在吕宋的西班牙人欲占台湾的消息,派遣雷尔松(Cornelis Reijersen)率舰队前往中国沿岸,攻打澳门、占领澎湖,企图以武力打开并垄断中国贸易。1623年2月卸任,返回荷兰就任公司高职。

    由於公司仍需在东印度地区派任强力的执行者,乃不顾英国舆论指责顾恩须为安汶惨案(Amboyna Massacre)负责,再命其为总督,1627年9月就任。此际爪哇中部、东部回教马打蓝(Mataram)王国在阿贡苏丹(Sultan Agung)领导下兴起,二度围攻巴达维亚,顾恩於1629年9月21日第二度被围时,染患热病身亡。其人刻薄寡恩,不但虐待印尼原住民,也因私人问题与後来担任总督的史倍士(Jacques Specx)龃龉。在他死後,史倍士向公司高层抨击其处理滨田弥兵卫事件的态度软弱不定。

    中文关键字: 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 , 雷尔松 , 巴达维亚 , 万丹 , 爪哇

    英文关键字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 (VOC) , Cornelis Reijersen , Batavia , Bantam , Java

    参考资料

    1. 永积昭。1971。《オランダ东インド会社》。东京:近藤。
    2. 程绍刚译注。2000。《荷兰人在福尔摩莎》。台北:联经。
    3. 江树生主译。2007。《荷兰台湾长官致巴达维亚书信集:1622-1626(1)》。台北:南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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