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澄三
2011-12-03 15:39:31   来源:   点击:

    陈澄三为「拱乐社」剧团创办人。西元1917年生,云林麦寮人。陈澄三从青少年时期便是「子弟团」成员,在「拱范宫」旗下的「拱乐社」学习南管戏,西元1946年,陈澄三与其他「拱乐社」成员买下一个歌仔戏班的戏笼,以「拱乐社」为名成立职业歌仔戏团,到了1948年底,「拱乐社」由陈澄三独自经营。他将「拱乐社」由麦寮地方的南管子弟社团,改头换面成为具时代性的娱乐文化企业。1952年,陈澄三重新改良剧团体制,全力训练子弟兵做为剧团主力。1953年春节,拱乐社於「屏东大舞台」卖票演出《红楼残梦》大受欢迎。场场爆满。同年年初,陈澄三正式高挂「拱乐社少女歌剧团」旗号,在歌仔戏界迅速窜红,声名大噪。

      1955年,陈澄三看准电影市场商机,以「拱乐社」班底投资拍摄歌仔戏电影《薛平贵与王宝钏》,1956年该片大卖,也缔造了台湾电影的新世纪。1958年,电影事业暂告一段落,陈澄三又将重心放回剧团经营上,首创「录音团」的表演方式,使得「拱乐社」的业务在几年之间大幅扩展,分团持续成立,最盛时曾有包括本团共七团的盛况。1961年後期,陈澄三成立「拱乐社电视歌仔戏演员训练班」,并兼任制作人在中视制作歌仔戏节目,将歌仔戏往当时流行的电视节目推进,并同时经营剧团的表演事业,把业务范围拓展到海外(以歌舞团形式)。1966年,陈澄三更成立了「拱乐社戏剧补习班」,并於该年8月正式招生,是台湾戏剧史上戏剧教育的首例,也对日後戏剧学校的成立有所启发。

      由於拥有非凡的眼光,陈澄三开创了许多「风气之先」,包括:请剧作家编写剧本、演出固定剧本戏、开办歌仔戏录音剧团、开办歌仔戏学校、甚至开启了闽南语电影的风潮等等。是1950年代至1970年代歌仔戏流行剧场的重要人物。

    参考资料

    1. 林鹤宜、蔡欣欣辑着《光影?历史?人物歌仔戏老照片》,宜兰:国立传统艺术中心,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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