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鹅銮鼻第一地点(鹅銮鼻I)遗址
2011-12-02 10:54:20   来源:   点击:

    鹅銮鼻第一遗址(或称鹅銮鼻I遗址),代号OLP1,遗址位置经纬度为E120°50’41”N21°54’21”,海拔约8~12公尺,行政区域隶属屏东县恒春镇鹅銮里,实际座落系位於鹅銮鼻灯塔西北面约20公尺等高线以下的缓坡面上,是位於鹅銮鼻半岛隆起的珊瑚礁上的海陆综合型资源区位遗址。因公园商场设施、停车场、旅馆等设立之缘故,迭遭破坏,目前仅余少数区域为停车场水泥及草地覆盖。

      此遗址最初於民国45年为台大地质系林朝棨教授所发现,55年由宋文薰及林朝棨联合带领台大考古人类学系及地质系学生前往调查及试掘,出土了石板棺及陶器、石器等。民国73年,李光周进行发掘,嗣後更进一步以遗址所得遗物类别比率变化趋势配合人类学相关理论,进行探讨是否为母系社会取向的研究,相当程度地影响了国内考古学对理论的重视性。民国70年代後因遗址受到破坏,考古学者仅能密切监测该遗址,包括民国75年黄士强、陈有贝等进行国家公园考古民族调查,83年臧振华等进行台闽遗址普查计划,89年李匡悌等建立GPS系统档案时调查计画等,皆对此遗址有复查的动作。

      本遗址遗物类别大致可分述为:陶器主流为橙红色素面陶,另有绳纹红陶。器型包括凹底陶罐、圈足陶罐、陶钵等。石器器型有斧锄形器、磨制石锛、打制石刀(柄)、石子器、带槽型网坠、靴型石斧、矛镞形器等。其他骨角物有贝刮器、贝环、贝匙、贝珠、带槽贝器、鱼骨制装饰品等。生态遗留则有大量的贝、鱼骨、龟甲及兽骨。

      此遗址的定年结果,约为距今4500~3500年左右,依李光周之界定,其文化内涵与垦丁遗址相同,属於该地区七个史前文化层次里的第二层次-「垦丁文化相」,也就是晚於第一层次的晚期持续型旧石器时代,而早於以彩陶为特徵的第三层次。第二层次的特点,在於红色细绳纹陶;此阶段的史前人选择开阔地点,取得来自陆地及海洋的多种资源,既有农耕、狩猎也有渔捞和采集。男女已经分工,社会已经相当发达,物质丰富,器物制作技术都相当纯熟。部分体质特徵与现代的阿美族有相似性,但他们之间的关系尚无法下定论。

    参考资料

    1. 参考书目
    2. 李光周
    3. 1985 〈史前文化景观〉,收於《垦丁国家公园史前文化及生态资源》:1~19,王德琦等编,垦丁国家公园管理处出版。
    4. 1996  《垦丁史前住民与文化》,尹建中编。台北:稻乡出版社。
    5. 宋文薰、黄士强、连照美、李光周
    6. 1967 〈鹅銮鼻-台湾南端的史前遗址〉。《中国东亚学术研究计划委员会年报》6:1~46。
    7. 李光周、郑永胜、凌平彰、陈维钧、韩旭东、陈有贝
    8. 1985 《垦丁国家公园考古调查报告》保育研究报告17。恒春:内政部营建署垦丁国家公园管理处。
    9. 黄士强、陈有贝、颜学诚
    10. 1986 《垦丁国家公园考古民族调查报告》保育研究报告37。恒春:内政部营建署垦丁国家公园管理处。
    11. 臧振华、陈仲玉、刘益昌等
    12. 1994 《台闽地区考古遗址:屏东县》。内政部委托,中研院史语所执行。
    13. 陈仲玉、臧振华、黄士强、刘益昌
    14. 1993 《台闽地区考古遗址普查研究计画第一期研究报告》,内政部委托,中国民族学会执行
    15. 李匡悌
    16. 2000 《垦丁国家公园史前文化遗址现况调查及地理资讯系统档案建立》,内政部垦丁国家公园管理处委托,中研院史语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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