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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仪书院
2011-12-02 10:54:33   来源:   点击:

    凤仪书院,位於今高雄县凤山市凤岗里城隍庙边,创建於清朝嘉庆年间。清代凤山县旧治(兴隆庄,今高雄市左营区)本有屏山书院,经过林爽文之乱後,变成废墟,县署迁移到新治(埤头,今高雄县凤山市)後未有书院建置;嘉庆十九年(西元1814年),凤山知县吴性诚欲振兴民风、培养士气,因而议建书院,吴性诚以贡生张廷钦、郑朝清董其事,建书院於新县署的东偏,名曰「凤仪」,直到道光三年(西元1823年)陆续兴建完成,前有讲堂,後有厅事,合祀奎星、仓圣与文昌帝君於其中;复广三舍,设试倬,以供生童肆业、岁科童试之用;并重建敬字亭於讲堂之左。此地原有敬字亭,早先於嘉庆五年时(西元1800年),奋社人士鸠金生息,雇工捡拾字纸,且肇祀奎星、仓圣牌位。原奋社所捐经费与捐建书院所剩经费购置书院的膏火田,以支付书院开销与拾字纸工资,山长的修金则以官府之租息供之。同治十一年(西元1872年),地方人士建议增祀宋代濂、洛、关、闽五夫子未果,同治十二年(西元1873年)知县李煐莅任,准予增建五子祠,有蔡垂芳「凤仪崇祀五子并立院田碑记」流传。

    凤仪书院属於县级书院,规模宏伟,有屋三十七间(正中厅事三间、左右官厅房各二间、两廊学舍十二间、讲堂三间、头门五间、义仓九间、圣蹟库一间);光绪十七年(西元1891年),举人卢德祥加以重修。日治时期充作街役所(凤山市公所前身)员工宿舍;战後属学产地,民国七十四年凤仪书院被指定为国家三级古蹟,总面积达四千余平方公尺,因为缺乏管理,外观残破,但仍保有清代留下的建筑特色与格局,目前被数十户承租、占用户占住,县府仍在争取经费以进行整修。

    参考资料

    1. 王启宗,《台湾的书院》(台中:台湾省政府新闻处,1987),页62-63。
    2. 《台湾教育碑记》(台湾文献丛刊第五十四种),页35-37。
    3. 《联合报》,2000年6月30日、2005年8月24日C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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