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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姓公妈
2011-12-03 09:45:47   来源:   点击:

    家中供奉不同姓氏的祖先牌位。异姓,即不同姓氏;公妈,即祖先。中国传统是祖先崇拜的社会,相信人亡故後仍需享用子孙的祭品,故大多数的家庭中均会供奉祖先牌位,依时奉祀。然而并非人人都会结婚或生育儿子,因而发展出招赘制度,以继承祖先的宗祧。如果招赘後生育的子女不多或没有子女时,又会收养他人做为子女,而此第二代的女儿又招赘时,使得此家庭在某个时期内要供奉二个或更多的异姓祖先牌位。

    如为赘婿的独生子必然从母姓,但其後所生子女中一定有从其姓与从赘婿姓(祖父姓)的情形。此家的异姓兄弟们尚未结婚或分家的时间内,必供奉其母家及父家的二个祖先牌位;此时以母家的祖先牌位为尊,立於父家祖先牌位的左边,日後儿子分家後,才各自供奉本宗的祖先牌位。

    中文关键字: 祖先牌位 , 公妈 , 赘婿

    英文关键字ancestral tablet , bringing in a husband , uxorilocal son-in-law

    参考资料

    1. 庄金德。1963。〈清代台湾的婚姻礼俗〉。《台湾文献》,14(3)。
    2. 廖素菊。1967。〈台湾客家婚姻礼俗之研究〉。《台湾文献》,18(1)。
    3. 阮昌锐。1989。《中国婚姻习俗之研究》。台北:台湾省立博物馆。
    4. 冯作民译、铃木清一郎着。1989。《增订台湾旧惯习俗信仰》。台北:众文图书公司。
    5. 廖风德。1996。〈清代台湾婚约中反映之婚制〉。《台湾史探索》。台北:台湾学生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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