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本:铃木清一郎/高贤治 《台湾旧惯习俗信仰》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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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台湾女孩子的结婚嫁妆,上流社会也和大陆各省相同,男方虽说已经送给女方巨额聘金,但是到结婚时往往都再带回去,有的女家只是暂时收下男方的聘金,到结婚时再用种种名义叫女儿带回去,尤其是那些家里特别富有的父母,甚至还陪嫁女儿债劵、黄金、土地等家产,现在台湾南部还有不少人如此陪嫁女儿。然而在中流以下的社会,很多父母收了女儿的巨额聘金以後,就不再让女儿带回去,而且也不陪送巨额嫁妆,把女儿视同商品。就因为中下流社会的聘金很高,所以一般穷苦的子弟都娶不起媳妇,不得已只好被人招赘。
现代社会男女平等,於双方父母之照顾亦相等,索聘金已失其原有意义,往往或引起两家之不和,甚或影响当事人日後家庭生活之和谐,因此今日女方大多不收取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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