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姚汉秋(1991),《台湾婚俗古今谈》,台北:台原。
- 林川夫主编(1990),《民俗台湾》,第五辑,台北:武陵。
- 魏英满、陈瑞隆(2001),《台湾嫁娶礼俗》,台南:世峰。
- 魏吉助(1994),《从台湾俚谚看台湾的婚宴喜庆》,台中:台中市教育局。
过定後,媒人由女方家送「坤书」至男方家;男方便送请命理师择定迎娶的吉日,并将「日」写在请期礼书上;「日」即是结婚日期、完聘日期、搭厂日和时刻、安床日与时刻、谢神的时刻、像头与戴冠的时刻、上轿的时刻、下轿的时刻、犯冲人,将以上各项详细的写在红笺上,亦即「结婚计画日程表」的简称。
准备好「日」之後,男方另备齐礼品与「覆日礼」(给女方家覆验迎娶日期的红包),托媒人送至女方家。
收到「日」的女方家人,如无疑议,即照上载之计画行事、准备结婚事宜;如有异议,即退回男方家重新择日。结婚日期的决定尽量避开新娘的生理期,有时也因为不舍女儿出嫁而拖延;更有谨慎者会另寻择日师监定一番,为免争执,最好在一开始就选择一个适当的日子。女方同意日期後,就写一封答礼书和同意书,并附送一些礼品由媒人送回男方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