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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悟族半穴居
2011-12-03 14:18:02   来源:   点击:

    达悟族人发展出地下的穴居屋,是传统住屋向下挖深,依山坡高低挖成阶梯式地面,将挖出的土壤置於四周,形成『半穴居』的住屋型态,以避免台风期间的侵袭。筑在地下而为半地下式主屋,或称竖穴式。族人的主屋,也有人称为母屋,它的建筑形式和东南亚其他地区者不同,而为达悟独有的形式。

    达悟族人半穴式主屋与高出地面的工作房、凉台,这三者结合而成的家族生活空间,在适应自然气候与山海生产作息,乃至人际关系的往来,重要仪式的进行等各方面,都具体表现达悟文明的高度智慧,内涵着整个达悟族文明的社会组织、人伦关系、祭仪活动、生产技艺、乃至於生命宇宙的思维与价值观念。

    一般主屋以工作来区分,分为前、後两室,前室是儿童的寝室,後室则是一家人生活及供奉神灵的所在。主屋屋内铺木板,分上下两层,分住男女老幼。

    後是中央竖有一根或两根的扁平钟鼎型独木大黑柱,叫做Domok,意思是『最宝之物』,是全屋中最大的一根木材,上面雕刻羊角形的纹样,上面还挂些小米和很多山羊角,当杀猪时,把颈项肉一块挂在这根柱上,先献给神灵,然後一家人才能吃肉。此种具有神灵的独木,其情形有似排湾族所供奉的独木一样,自有其宗教的意义。此外还有在柱或梁雕有波纹和连续人文的雕刻,以为装饰。

    一般正屋的最深处或两侧则为储藏室,日文所谓『土间』,两端设一排或数排木架,来安置杂物和传家宝物。正屋靠外面的那一间,较内间大,约占全屋四分之三,为睡觉之所,侧边放几块大石为灶,由於平时取火不易,故此灶中整日都有火种,屋内木板和四周所摆设的物品如山羊角和鱼骨头等,

    遂因经年的烟薰而变成黝黑。这些挂在墙上的羊角和鱼骨头,除具有慰灵的意义以外,也是表示家庭的富有,如兄弟分家时这些家传宝物得作合理分配。

    参考资料

    1. 台湾的原住民-达悟族『台原文化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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