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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订(订婚)
2011-12-03 14:16:33   来源:   点击:

    所谓的过订,就等同於早期的过聘礼,也就是纳聘金礼物以行采择之礼,在本省闽南客籍民的婚俗中,又将之称作小聘。过订的日期多由日师(也就是俗称的看日先生)择定吉日,或随意取双日,然後请媒人通知女方家,徵其同意後行之,或者由男女两家合议而定。

    是日,媒人陪同准新郎及其父母和亲戚等,前往女方家,人数必须要双数, 但一般以六人最为适宜,六人为最常用的人数。而且客语「六」和「禄」同音所以每逢喜事多用六,以荫其福祉。男方带去婚书以及过订的礼物,富有之家所备办的礼品较为丰富,贫者则少而简单,这些礼物和订金,都是事先言明若干的。 而女方家早已准备妥当,俟过订人一到,即迎入厅堂内,坐定後,女方随之收受过订礼物,供奉於祖先神明案前,焚香奉告。随後,准新娘由一位全福妇人导引着出堂敬奉甜茶。此时,准新郎及其同行之人,乃趁机仔细端详该女子的身材ˋ容貌ˋ态度以及行为举止等等,在此之前,男女均不得相见,因为当有人提及婚事时,女子皆深藏深闺,不轻易露面,但彼此已由媒人处得知对方之大概,故过订时,男方家虽然对女子的印象不佳,也不能随便表示退婚之意。男方来客喝完甜茶之後,女子再度出厅堂收茶杯,男方家即以一个大红包及金饰等放在茶盘上, 让她收回,此谓「扛茶压茶盘」,然後媒人请女方家主婚人出来收订。其次,女方家开筵款待男家来宾,该筵席虽由女方宴请,但实际费用系由男方负责,也就是宴毕男家要送数个红包,如 : 酒桌礼ˋ托盘礼ˋ厨房礼ˋ洗面礼ˋ牵新娘礼等。

    女方收了订金及过半数的礼物,余下的一部份要还礼,另外也回覆婚书以及礼物回赠男家,通常是送新郎的衣料及用品之类的。回赠的礼物至少要六件以上, 或十二ˋ十六,随贫富而各异,为须取双数,其中必包括女子的生庚为一件。

    过订礼完毕之後,男女两家都得送红包给媒人,俗谓不得空忙的意思,然後另择吉日继行完聘之礼。

    参考资料

    1. 李秀娥,《台湾传统生命礼仪》P. 98
    2. 铃木清一郎,《台湾旧惯习俗信仰》P.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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