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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新兴宗教发展综述
2011-12-03 15:03:58   来源:   点击:

    「新兴宗教」或「新宗教」(New Religions),是媒体和学术界为了区别在组织型态与构成方式上有别於主流宗教或传统宗教,而且在发展策略上极为强调自我凸显的教派团体时,所常使用到的名词。因为现代社会的结构性变迁,造成宗教发展的生态改变,一方面人员与资源的流动更自由,提供有利於新组织出现的环境,一方面传统宗教往往不能适时调整以适应新模式的宗教市场型态、符合民众宗教需求的转变,於是社会上相应而产生各种新兴宗教团体。在理论意涵上,新兴宗教的蓬勃发展,挑战了古典社会学认为宗教将随社会的理性化而消退的「世俗化理论」,在经验性的意涵上,要问的问题则是:随着现代与後现代情境的出现,会促成人类宗教制度与精神生活产生一种什麽样的转变?其中政治或社会与宗教之间的关系,又会出现什麽样的新的紧张性?

    新兴宗教这个名词,最先出现於第二次世界大战後的日本,因为在其语境中带有负面性指涉,後来改称「新宗教」,而後当欧美学术界想找出名词来取代其媒体界所惯用的「膜拜教团」(Cult)这个负面性名词时,开始挪用类似名词「新宗教运动」(New Religious Movement)的名称,来标识其社会中有异於主流宗教的各种新兴教派的发展。随着研究领域的开展,新宗教运动逐渐被普遍接受以用来标示世界各地,在1960年代後期以後出现的各种与传统教会和主流社会产生某种紧张性的新宗教团体。不过,虽然在全球各地都出现类似的发展趋势,但是在宗教诉求、宗教与社会的关系以及发展的时间点上,各个区域差异很大,不能一概而论。尤其是非西方国家,新兴宗教的出现,不仅是出於内部现代化发展趋势的影响,更是出於对外来文化殖民的抗拒,因此带有强烈的本土文化运动色彩;而在很多地区,根植於原来的本土巫术传统,不同於西方社会的情况,新兴宗教诉求中往往带有更强烈的世俗性和灵验性。不过,区别於传统宗教的已经是既定社会体制社会化过程里的一部分,新兴宗教有更强烈的传教与动员倾向,并且更重视媒体和直接诉诸个人体验。几乎所有新兴宗教都会出现这些鲜明的特质:更广泛的吸纳各种既有宗教里的宗教元素、诉诸於个人的直接体验、明确的将其教义逻辑推演到生活的各个层面而加以运用、更专注於个人性终极救赎的追寻、大量运用科学性的语言、强调某种超越於特定文化传统的全球的普遍性。

    在台湾,1945年以後,自中国来的国民党,统治结构部分承袭传统中国的统治模式:适度保留地方宗教活动的自主性,并对其中有助於政权正当性维系的部分予以承认,这种做法,在地方层次提供传统华人宗教文化继续得以保持活络的环境。而国民党统治结构在1970年代以後开始松动,原本受到监控的教派团体逐渐开始大幅成长,新的教派团体陆续出现,传统民间信仰也出现由地方到全国性的发展,1980年代初期开始,新兴的宗教发展趋势,在教派方面有一贯道、天德教、天帝教、弘化院、太原灵教、轩辕教等的发展;在民间信仰方面有十八王公庙的热潮;介於教派与民间信仰之间的则有行天宫、慈惠堂和鸾堂的蓬勃发展;基督教方面亦开始出现如新约教会和聚会所等本土性教会的发展。

    在威权统治结构中,歧异多样且具有挑战主流权威正当性的宗教团体,吸引了学者的注意。1980年代中期,出身於长老教会的学者董芳苑,注意到当时台湾新兴宗教活动的充满活力,及其中与民间宗教文化相接轨的部分,他归纳出六点解释当时台湾新兴宗教发展的原因:社会危机的影响、民族意识的激发、现世安逸的向往、原有宗教的反动、来世极乐的期望、宗教天才的发明等。带有自由主义思想的社会学家瞿海源,由长老教会与一贯道等议题出发,关心政治迫害中的宗教自由问题,同时他也尝试由本土性宗教环境里,讨论台湾新兴宗教具(一)全区域、(二)悸动性、(三)灵验性、(四)传播性、(五)信徒取向、(六)入世性、(七)再创性与复振性等,有别於西方社会新兴宗教的特殊属性。人类学家李亦园对传统华人儒家文化框限下带有较浓厚道德意涵的宗教活动比较认同,而把新兴宗教看做是脱离於传统文化约束的巫术化与商业化的过度发展。郑志明对各种教派活动陆续从事田野调查,对其教义与组织层面提供文献资料,并将各种教派活动与传统华人民间的儒家传统和三教合一传统相扣连在一起。这一时期的研究中,瞿海源曾使用「新兴宗教现象」这个名词,试图较中性的涵盖随着工商业社会出现,和政府威权松动中所出现的各种新兴宗教活动,後来这个名词已广为台湾学界所共同使用,但概念指涉的具体界线在哪里并没有得到共识。

    1987年台湾解除戒严,其後人民团体可以自由成立,各种原本就活络发展的民间宗教活动,可以教团方式在全国各地出现,新兴宗教团体得以公开发展,在各种原来仅以搭配国民党统治结构而存在的中国佛教会和中国道教会等宗教团体的背景中,新兴宗教团体显得更为活跃和具有更强的动员能力。在威权社会解构、工商业社会里传统道德秩序崩解、都市生活出现新型态、和民众亟需要在日常生活中重新建立生活秩序感与意义感等情况中,透过口耳相传以及宗教团体的大型造势,以个别人物为中心,出现几个中大型新兴教团,主要以教主言论与教主神通力的展演为核心,建构新的经典,产生自身独有的动员管道与组织运作模式,并运用各种媒体形式来进行传播和建立公共形象,这在1980年代末至 1990年代初之间,造成堪称台湾所出现过的最集中和最为鲜明的一波新兴宗教热潮,其中活跃的团体有:清海无上师世界会、真佛宗、印心禅学会、宋七力显相协会、太极门;在佛教阵营里,以类似的活动模式与组织形态,也在同时间产生佛光山教团、慈济功德会、法鼓山、中台禅寺等教团的快速成长,不仅宗教的入世路线愈益鲜明,刻意以社会慈善与服务来拉近与信徒的距离,宗教所采取的宣传与组织手段也愈益灵活,不再消极被动,同时在家众与出家众间的关系重新组合统整,教团内的权力关系也有所改变。

    华人历史中,传统政治治理模式对於宗教场域的治理,基本上是给予地方性民间信仰适度的自理权,给少数宗教团体有限制性的发展权,但又禁止有全国性动员能力的宗教团体存在,这种治理模式,在进入现代国家与现代市民社会的新情境时,出现极大的政策上的模糊地带,也出现各种民间活动与法律间相互理解上的矛盾。一旦宗教团体出现过为快速成长与膨胀,在整体社会仅是有着相当模糊的宗教自由的想像中,产生政治层面的治理与控制、宗教应属於公共财的民众期待、和信仰自由的基本人权三个面向之间的严重矛盾。1996年,新闻媒体陆续对宋七力、妙天禅师、中台禅寺、清海无上师、太极门等团体进行揭露性的报导,某些後续还进入司法程序,官方开始采取「宗教扫黑」行动,以加强对宗教事务的行政监督管理,并提出「心灵改革」的口号试图「导正」社会风俗。而政府积极推动「宗教立法」,在各方宗教团体无法取得共识的情况下,始终没有成功。

    2000年以後,台湾的宗教市场已呈现某种暂时性的稳定化,少见新的大型新兴宗教团体的创立,後续热络的宗教潮流,很多是分布在小型修行团体与网络当中,包括藏传佛教在台湾的传布、各种气功运动、养生团体与灵修团体的热络,以及「新时代运动」的日益流行,和前一波热潮相比,这些团体在组织架构上益形松散,显示都市化环境里宗教团体较为浓厚的个人主义色彩。

    在理论意义上,1960年代以来,欧美国家各种新兴宗教运动蓬勃发展,严重挑战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体系运作上的正当性,也使世俗化与现代化理论产生解释上的困难。但是在台湾的脉络里,新兴宗教团体在当代台湾的蓬勃发展,反映出不同的历史与社会意义,表面上形成对传统社会正统观和家庭伦理的挑战;实际上,台湾新兴宗教的发展,有明显的历史延续性,构成主体是传统民间社会里原来已有着发展上的相对自主性的各种活络的信仰活动,不过其中也仍然出现了新的整合和扩张,一方面是由地方性活动扩张成为全岛性的传播网络,一方面是制度性宗教大量吸纳都市移民的宗教参与;同时也出现少部分全球中产阶级文化传播所促成的「新时代运动」与小型灵修团体的流行。整体来说,新兴宗教活动并未真正挑战传统家庭伦理,没有刻意批判与社会秩序维系有关的正统观,也没有与传统既有的宗教团体形成相互对抗的关系。

    要对台湾的新兴宗教进行归类,有技术上的困难,各大新兴佛教团体如慈济、佛光山、法鼓山、中台禅寺,与传统佛教僧尼体制联系仍然紧密;不少自称为佛教的团体如真佛宗则已完全不由体制内取得其正当性,但这两类团体,在组织与动员形态上差异并不太大。若严格加以定义,排除保留僧团体制的佛教团体後,由於有重复参加、分布地域不平均、以及自我指认不正确等问题,在社会调查抽样中,始终很难正确估计参与新兴宗教团体的参与人数(在中研院社会所主持的「台湾地区社会变迁基本调查」中,新兴宗教参与者还不到样本数的1%)。如果根据各个宗教团体的自我宣称,将宣称超过10万以上的新兴宗教团体之成员人数加起来,即使不算佛教团体,则又至少超过了三百万人以上。

    另外一个讨论上的困难,是华人社会长久以来就存在着的民间教派运动,与当代的新兴宗教现象,其社会性起源虽然不同,但在新兴宗教组织的动员过程中,二者却很难划清界线,前者主要以三教合一的「综摄主义」为核心思想,并打破出家人对於宗教神圣权力的垄断,虽然在明、清时期,它们始终无法取得合法性,却早已蔚为民间结社活动的主流,也已确立出来华人民间社会里,宗教团体在取得其正当性时所最能被普遍接受的论述形态;这样的一种民间文化的主流,和现代社会的自由化所造成的新生态之间,彼此之间的扣连机制还是一个有待澄清的问题。不过可以确定的是17世纪以来,民间教派所产生的对於「出家僧团神圣权力垄断」和「宗教团体间教义上的界线」的加以打破,有助於後续各种新兴教团的出现,也是後续的新兴教团活动在建构自身宗教权威性时,所经常使用的动员机制。

    当代台湾的新兴教团,在几个面向上出现较为鲜明的新特质:(一)结构上体现着比传统民间教派还要更为平等的阶层结构,教团内通常不再在信众群中区分阶层,每一个信徒只要熟练,都允许成为仪式的执事者;(二)教义论述中,大量使用来自自然科学的语言,并更可能结合各种来自其他地区的宗教论述或实践;(三)在教义论述上也打破既有的汉人文化圈的范畴,固然仍强调传统文化的重要,但更强调宗教范畴背後一种超越族群与文化界限的性质。这些新特性,当落实在宗教实践的层次,通常最为集中而具体的表现,是教团中的「教主崇拜」的出现,因为:(1)教主的「绝对权威」使教内其他阶层的权威都被相对的贬低,反而间接造成信徒间一种更为平等的关系;(2)当神圣权威较密集的集中在一个个人身上时,宗教权威更不受既有单一宗教传统的限制,而以教主个人的具有创造性的言说,和丰富的宗教经验为出发点,教义论述可以更有弹性的和现存的主流性论述,也就是科学,以及和其他全球性流行的宗教传统相连结;(3)当宗教权威密集的集中在一个个人身上时,更有助於产生一种超越性的权威基础,这引发出一种能超越文化传统而具有更大普遍性和更广泛之全球连结性的可能。

    奠基在传统汉人民间教派自明、清以来已经产生的社会和宗教基础上,随着时代新情境的出现,传统民间教派已有的一些特点,在民间宗教活动里,继续往更激进的方向发展,并在社会各个层面与阶级中,逐渐浮现出新兴宗教这样一个新的社会行动范畴,其中开始更鲜明的展现出传统宗教活动里或许也存在,但并非如此广泛出现的一些性质。

    中文关键字: 新宗教 , 新宗教运动 , 膜拜教团 , 民间教派 , 现代性

    英文关键字new religions , New Religious Movement , cult , sectarian groups , modernity

    参考资料

    延伸阅读

    1. 丁仁杰。2004。《社会分化与宗教制度变迁:当代台湾新兴宗教现象的社会学考察》。「台湾研究丛刊」。台北:联经。
    2. 董芳苑。1986。〈台湾新兴宗教概观〉。收於《认识台湾民间信仰》。台北:长春文化事业公司。
    3. 郑志明。1998。《台湾当代新兴佛教:禅教篇》。「宗教丛书」5。嘉义:南华管理学院。
    4. 郑志明。2000。《当代新兴宗教「修行团体篇」》。「宗教丛书」13。嘉义:南华大学宗教文化研究中心。
    5. 瞿海源。2002。〈台湾的新兴宗教〉。《二十一世纪》,73:103-113。
    6. 瞿海源。2006。《宗教、术数与社会变迁(一)(二)》。台北:桂冠图书。
    7. Lewis, James R. ed. 2004. The Oxford Handbook of New Religious Movement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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