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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曹公庙
2011-12-03 15:40:49   来源:   点击:

    位於高雄县凤山市曹公路上的「曹公庙」,民国八十一年之前原称「曹公祠」,创建於清咸丰十年(西元1860年),是当时凤山县民为追崇清道光十七年至二十一年(西元1837至1841年)任职的知县曹谨,为凤山开圳灌田、构筑护城河、炮台、城门楼、疏浚莲池潭等功德,而兴建的庙宇。至光绪二十六年(明治33年、西元1900年),日治时期的台湾总督儿玉源太郎巡视凤山时,见「曹公祠」年久倾圯,除亲自捐资外,并动员地方仕绅重修。台湾光复後,又於民国七十八年(西元1989年)重建迄今。

    曹公庙为闽南传统庙宇风格的建筑,原为「曹公祠」,仅主祀曹公牌位供民众瞻仰。民国八十一年(西元1992年),传玉帝降旨於林园乡警善堂,欲将「曹公祠」升格为「曹公庙」,高雄农田水利会认为此为美事一桩,因此於民国八十一年十一月一日曹公诞辰祭典时,将「曹公祠」的匾额,改悬「曹公庙」,并将原祠内所供奉曹公的长生禄位,改塑金身奉祀,并配祀注生娘娘及福德正神。

    而曹公庙虽经多次整修而失去古风,不被列为古蹟,但在庙前广场南侧保留了十二块不同年代石碑,包括:「曹公圳记」碑、「和顺流芳」碑、「新建龙王庙碑记」碑、「禁碑」、「凤仪宗祀五子并立院田碑记」碑、「东门」横额、「迎恩」炮台横额等,极具历史价值。其中以四块长条花岗石刻字组成的「曹公圳记」,是道光十九年为「曹公圳」命名时,由台湾府知府熊一本所撰,全文是上奏朝廷的檄文,文中对曹谨多有褒奖,极具特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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