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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组织
2011-12-03 15:22:17   来源:   点击:

    中华民国道教会所组成的人民组织。中华民国道教会(简称「道教总会」)为民间性的宗教组织,在政府与会员(道庙、道坛)之间进行联络、协调诸事,并以阐扬教义、整理教规等为立会的宗旨。在全国设置台湾省道教会、台北市道教会、高雄市道教会等3个省、市级道教会,省下设有21个县市道教会。各级道教会的主要事务即是为参加的宫庙提供会员凭证,以便向政府职掌的宗教部门登记,证明其为正统的道教信仰者;各级道教会也可按都市阶层,向各级政府相关单位联络、反映问题。

    道教会的组织体系,在总会下设有各省、县、市会员代表大会,其下有执行机构理事会,选出理事长,对外代表道教参与各种宗教、社会活动;另设监事会为监察机构,设有常务监事,并选出召集人一人,负责监察之任。道教会事务的运作在秘书处,由秘书长统筹各组推动教务与会务的进行,并设公关、会计、总务、秘书、教务、会务等组,均为处理经常性的宗教事务。

    道教总会基於创会的宗旨,为各级道教会及会员提供服务,在教育方面於1989年成立中华道教学院,培育道教专才,确立道教范式。在资讯服务上,尚未设置专属电视台,但於2005年5月成立道教资讯台,以数位电视频道达到大众传播的媒体功能。此外又设置青年委员会、弘道委员会及志工委员会等,方便弘化。

    各级道教会与总会的关系,在形式上分层负责,由各级道教会的理事长、总干事职掌事务;名义上归属总会,实际则由各级道教会统整,与西方的教会组织并不相同。

    台南市因旧为府城,故沿用道纪司管理府城道教事务之遗制,至今仍以此名运作;其他地区则视情况成立道纪委员会、道职检覆委员会;主要是提供道士奏职、信徒传度等服务。而在民间也有道士因应团体权益之需,另外筹组类似组织。在中国改革开放後,道教会与部分道士也自行组织前往龙虎山受籙,都是因应当前时势之变,在组织运作上所出现的新变化。

    中文关键字: 道教总会 , 道教会 , 奏职

    参考资料

    1. 作者田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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